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方(卖方):____
  住 所:__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____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__联系电话:_
  委托代理人:__联系电话:_

  乙方(买方):__
  国籍____ 性别: 出生年月:__
  住所(址):____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联系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__
  住所(址):____联系电话:__
  乙方(买方):____国籍:__
  性别:
出生年月:_
  住所(址):____邮编: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址):____联系电话: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____内销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__方式取得
区/县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暂定名/现定名)内销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
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 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上述内销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
局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
幢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__平方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的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
  (大写):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_
__
  (大写):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不超过+ _
%(包括+ _____%)时,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