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程序使用许可合同

系统程序使用许可合同


签约时间:__
  签约地点:__
    合同编号:
  
  ____公司(以下简称"接受方"),
  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  
  鉴于许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
系统签订了购买合同;鉴于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作为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所提供的__ 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 许可方应将该软件许可接受方使用;鉴于许可方有权授予本合同所规定的许可;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购买合同"是指许可方与接受方于_日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___系统签订的合同。
  1.2 "许可方"是指_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 "接受方"是指 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 "系统"是指购买合同规定的,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的_____
系统。
  1.5 "程序"是指构成接受方购买的 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程序。
  1.6 "专有资料"是指由许可方提供的,与程序有关的文件、数据、技术指标。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双方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许可方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__ 系统程序的许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同意接受该许可。按本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应加入该程序的内容、运行的环境以及应具备的功能)
  2.2 许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该程序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该程序的专有资料,专有资料包括以下几项:a: 份用户指南;b: 份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_个工作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支付合同价格___%的预付金;其余%的货款在接受方收到许可方的商业发票后的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3.2 合同金额共计为__人民币。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金额,通过接受方开户行及账号 和许可方开户行及账号_进行支付。
  4.2 按照合同规定,在__系统验收合格后,许可方应立即开具商业发票并先行传真给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开具的商业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支付给许可方。
  
  第五条 专有资料的交付改进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接受方提供专有资料。交付方式为邮政特快专递或航空快递。目的地为____
  5.2 如果许可方提供的专有资料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书面通知后天内,免费将专有资料重寄或补发给接受方。
  5.3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方对程序如有改进和发展,应免费向接受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程序和专有资料。
  
  第六条 安装与验收
  6.1 许可方应协助接受方完成该程序的安装。若接受方要求许可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助安装,则许可方应提供此项服务;接受方应负责许可方所派技术人员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6.2 软件安装运行后,双方按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对运行情况进行验收。接受方应将签收的合格证明传真给许可方。
  
  第七条 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限制
  7.1 接受方只可将程序用于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条款提供作为____
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如果 _
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也可将程序用在接受方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接受方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