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古代文化常识梳理——【特殊称谓】

  初中语文古代文化常识梳理——【特殊称谓】   1.百姓的称谓。常见的有布衣、黔首、黎民、黎庶、苍生、黎元、氓等。   2.以技艺为职业的人的称谓。对一些以技艺为职业的人,称呼时常在其名前面加一个表示他的职业的字眼,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人的职业身份。如《庖丁解牛》中的“庖丁”,“丁”是名,“庖”是厨师,表明职业。   3.不同的朋友关系之间的称谓。贫贱而地位低下时结交的朋友叫“贫贱之交”;情谊契合、

2011年中考人教版古今异义词归纳与汇总

一、古今异义的含义及类别 古义和今义不相同的词叫古今异义词。古今异义主要有这样几种: 1、词义扩大,即今义大于古义。如“江”“河”二字,古代一般专指长江、黄河,现在除了指长江、黄河外,更多用于泛指,指一切江、河。 2、词义缩小,即今义小于古义。如“寡助之至,亲戚畔之”中的“亲戚”,古代除了指跟自己家庭有婚姻关系的家庭或它的成员外,通指自己家庭中的成员,现代汉语中则不能用于自己家庭中的成员。 3、词

2011年文言文阅读中考模拟题及答案(五)

2011年文言文阅读中考模拟题及答案(五) 出师表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侍

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四文言文知识归纳

高中语文必修四文言知识归纳 《廉颇蔺相如列传》文言字词知识梳理 一、通假字 ⑴ 可予不:(不,通“否”。) ⑵ 臣愿奉璧西入秦:(奉,通“捧”,双手捧着。) ⑶ 拜送书于庭:(庭,通“廷”,朝廷,接受朝拜和处理政务的地方。) ⑷ 召有司案图:(案,通“按”,察看。) ⑸ 秦自缪公以来,未尝有坚明约束者也:(缪,通“穆”。) ⑹ 唯大王与群臣孰计议之:(孰,通“熟”,仔细。) ⑺ 设九宾于廷(宾,通

文言文特殊句式归纳

第一部分 文言文特殊句式知识归纳 文言特殊句式,一般指的是文言文中不同于现代汉语表达习惯的某些特殊的句式。主要有:判断句,被动句,省略句和倒装句等。下边我们根据所学文言文,举例加以说明: 一、判断句: 文言文中也有用判断词“是”(或“非”)来构造判断句的现象,比如: 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桃花源记》) 非我也,兵也。(《寡人之于国也》) 句中“是”“非”,和现代汉语判断词“是”“非

司马迁《廉颇蔺相如列传》文言文知识归纳

司马迁《廉颇蔺相如列传》文言文知识归纳 一、通假字 ①可予不:(不,通“否”。) ②臣愿奉璧西入秦:(奉,通“捧”,双手捧着。) ③ 拜送书于庭:(庭,通“廷”,朝廷,接受朝拜和处理政务的地方。) ④ 召有司案图:(案,通“按”,察看。) ⑤ 秦自缪公以来,未尝有坚明约束者也:(缪,通“穆”。) ⑥ 唯大王与群臣孰计议之:(孰,通“熟”,仔细。) ⑦ 设九宾于廷(宾,通“傧”,接引宾客的人,傧相)

中考文言文复习梳理:唐雎不辱使命

人教版九上中考文言文知识梳理: 唐雎不辱使命 一、文学常识: 1.《战国策》:《战国策》是战国时期游说之士的策谋和言论的汇编。《战国策》当初有《国策》、《国事》、《事语》、《短长》、《长书》、《修书》等名称和本子,西汉末年刘向编订为三十三篇,分东周、西周、秦、齐、楚、赵、魏、韩、燕、宋、卫、中山十二策。内容多记谋臣策士的活动,写了他们雄辩的言辞和机智的运筹。文笔挥洒自如,描写人物活动绘声绘色,栩栩

初中文言文阅读题:唐雎不辱使命[答案]

阅读文言文《唐雎不辱使命》选文,回答文后的问题。 秦王怫然怒,谓唐雎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曰:“臣未尝闻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

2012年中考语文试卷汇编:课内文言文试题(二)

2012年中考语文试卷汇编·课内文言文试题及答案 (黑龙江绥化) 阅读文言文,回答10-13题。(11分) 【甲】夹岸高山,皆生寒树;负势竞上,互相轩邈;争高直指,千百成峰。泉水激石,泠泠作响。好鸟相鸣,嘤嘤成韵。蝉则千转不穷,猿则百叫无绝。鸢飞戾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反。横柯上蔽,在昼犹昏;疏条交映,有时见日。 (选自《与朱元思书》) 【乙】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

2012年中考语文试卷课外文言文汇编:人物传记篇

2012年中考语文试卷课外文言文汇编:人物传记篇 寇准 准少英迈,通《春秋》三传①。年十九,举进士。太宗取人,多临轩顾问,年少者往往罢去。或教准增年,答曰:“准方进取,可欺君邪?”后中第,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每期会赋役,未尝辄出符移②,唯具乡里姓名揭县门,百姓莫敢后期。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会诏百官言事,而准极陈利害,帝益